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非整合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73号),向宁江区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非整合部分)150.7万元,用于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工作。
一、计划分配依据
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非整合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3]273号),确定此次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50.7万元使用方向。
二、计划分配额度
宁江区150.7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6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