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加强城市供热管理,保障安全稳定供热,促进供用热市场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及立法程序的相关要求,将召开《松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 )》立法听证会,现就有关立法听证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本次听证会是对《松原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草案)》中规定的相关部门职能、供热规划和建设、供热与用热、供热设施管理、应急管理、法律责任等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代表45名,由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供热企业、专家学者、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参加人组成。其中群众14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供热企业8名,专家学者1名、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参加人20名。本次听证会另邀请新闻媒体2家。
三、听证会人员产生方式
1、群众听证会代表通过自愿报名的方式参加,报名时间截止后,按报名者报名的先后顺序经审核后产生。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各县(市)区 及市直部门代表由市住建局邀请。
四、报名条件
听证会代表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对听证事项有一定了解,具备一定的分析论证和语言表达能力;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平、公正的态度,能如实反映意见;
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并允许向社会公开与听证会有关的个人信息。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24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
2.报名方法:凡符合条件并自愿报名的群众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到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取报名表。
3.联系人:杨淼 联系电话:0438-5082208
六、公示时间
听证会召开7日前,我局将通过市住建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听证会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会要点、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等。
特此公告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