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2日,吉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省自然资源厅、松原市及扶余市相关人员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项整改任务(表土剥离制度落实不到位,导致部分地区黑土地遭到压覆、破坏问题)松原市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验收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听取了整改情况报告,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形成如下意见:
一、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一)2022年6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重新制定《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利用工作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内容,同步建立吉林省剥离土壤交易信息专栏,确保耕作层土壤得到有效利用。
完成情况:松原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修订出台的《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利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印发了《松原市落实〈吉林省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松自然资通字〔2022〕46号),明确了土壤剥离审批、验收、备案、存储、利用等工作要求。
(二)2022年8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各地梳理排查全省表土应剥未剥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指导各地制定整改方案,进行分类整改。
完成情况:松原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安排,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各县(市、区)对2018年以来全市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是否进行表土剥离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排查,形成了整改台账。经排查,松原市对存在的表土应剥未剥、剥离表土利用方向不明等问题,已全部建立问题清单,组织分类整改。
(三)2022年12月底前,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对压覆、破坏黑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完成情况:松原市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统一要求,对压覆、破坏黑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治。截至目前,松原市存在压覆、破坏黑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47个批次用地,总面积157.43公顷,已全面完成整改。
二、验收结论
验收人员经现场检查、查阅有关材料并经认真讨论,认为松原市已全面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问题已依法依规整改到位,督察指出的山鹰纸业表土剥离和利用不到位等8个压覆、破坏黑土地问题均已完成整治,达到了整改目标,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松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侯喜波 联系电话:0438-2082835
松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17日
附件:松原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四十)验收销号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