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松原市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排查情况说明 2022/06/21 3.5k 阅读 71 点赞 查看原文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县域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建联发[2022]7号)文件要求,我市对扶余市、长岭县、乾安县、前郭县报送的5处城市建成区内全部规模以上水体排查情况进行全面复核,未发现黑臭水体。 特此说明。 附件:1、松原市县域城市排查水体清单 2、扶余市水体水质检测报告 3、长岭县水体水质检测报告 4、乾安县水体水质检测报告 5、前郭县水体水质检测报告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