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3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供销合作社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党组强化政治担当,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将习近平总书记先后4次对供销合作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到2021年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年度机关干部学习计划,已于7月7和12月22日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于11月12日进行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
(二)“三会”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现已成立松原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一代会)会议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筹备工作方案,计划在2022年6月底前召开松原市供销合作社第一次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监事会会议,会上将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二是制定了《松原市供销合作社章程》。
整改情况:制定了《松原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细则(讨论稿)》、松原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讨论稿)》、《松原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监督责任清单(讨论稿)》,落实监督责任,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
(三)管理促进社有资产增值保值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日杂公司资产已经建立固定资产账,多年来形成的历史性纠纷已经与当事人进行多次协商,并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诉讼解决;二是对无资产未开展业务的企业正在进行重新研判和整合,使其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关于党组发挥政治功能,聚焦主责主业履行本单位核心职能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帮扶村三年振兴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完善了《松原市供销合作社大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和《松原市供销合作社贯彻落实<松原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工作方案》,并按照《意见》和《方案》真正落实执行。制定各项规章,完善组织生活,配齐配强领导班子,村委会结束在家10多年办公历史。截止目前,贫困村确立发展马铃薯,杨鹅为产业发展方向,盘活集体资产11万元。开展为民服务。修建村级水泥路9-79公里,为9户危房改造户提供7.2万元,住进新居。全村1046户实现通自来水。提前完成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累计协调市供销社直接救助资金34万元,帮助贫困户改善生活,贫困村,贫困户提前一年脱贫摘帽。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问题。
1.2017年以来,一直没有明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分管领导,也未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问题。
整改情况:已成立市供销社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
2.2020年未召开安全生产领域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第一季度,党组理论中心组没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安全生产领域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已于2021年5月24日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
3.没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没有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活动实施方案并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及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台账。
(三) 推动联合社高质量发展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制定并下发了《关于支持村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二是社有企业合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江区常家村党支部共同领办合作社达成初步共识;三是正在对系统内合作社进行梳理,对不符合要求、发挥作用不大的成员社进行清理,提高成员社质量。
2.联合社服务“三农”方式单一。松原市宜农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自组建以来,仅在2018年和2019年组织农民开展了2次培训,电话回访抽查61人中,部分反映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没有真正发挥公益服务作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协调财务科向松原市财政申请2022年财政预算项目支出新型农民培训费6万元,待财政同意拨付后,将于2022年组织举办新型农民培训工作;二是组织系统内11家合作社和涉农企业参加广州、长春、天津、海南博览会,搭建特色农产品展示和业务洽谈的有效平台,实现产销对接,促进农民增收。
(四)推动全市供销社电子商务工作进展缓慢问题。
2015年,国家总社、省社出台了《加快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市供销社直到2019年才向各县(市)社下发《开展全系统农特产品普查统计工作》的通知,建立全市基层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农特产品数据库。截至2021年6月,其数据库仅涵盖19家合作社和企业的8类58个产品,农产品全面普查工作尚未完成,也未组建供销社系统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正在与盛和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研究探讨,嫁接其名下电子销售程序“盛和优选”,并已更名为“供销集市宝”,共同完成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建设推进工作;二是已将现有农产品数据重新整理分类,正在筹备将农产品数据普查与“供销集市宝”商品库数据对接,扩充农产品销售途径的同时,完成农产品数据的实时更新工作。三是拟于近期组织召开县(市)农副产品入驻平台对接会。
(五) 指导全市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不到位问题。
1.2020年,市供销社与延边农村商业银行松原分行,只签订了降低农民合作社贷款利率的协议,至今没有产生贷款业务问题。
整改情况:与延边农商银行的战略协议自动解除之后,与农村信用社取得了联系,目前农村信用社已为乾安县供销合作社发放贷款200万元,乾安县天润华仓种植专业合作社的400万元贷款正在进行审核流程当中。
2.2017年至2020年,除前郭县供销社开展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工作,其他县市均未开展此项业务问题。
整改情况:乾安县供销合作社已经出台了《乾安县土地托管联盟“三位一体”综合服务试点实施方案》,并与多家银行企业进行对接洽谈,以外联模式加入到土地托管联盟当中开展信用服务。
(一)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2.廉政风险预防工作落实不到位。市供销社成立至今,没有对社有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排查,没有建立台账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松原市供销合作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预案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风险点台账,对机关各科室和直属企业进行了风险点排查,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预防工作。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没有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领域从严治党工作他。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松原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了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责任;二是12月29日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会,班子成员向党组汇报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和“一岗双责”情况;三是班子成员签订了“一岗双责”承诺书;四是各科室已向分管领导作2021年度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并上报汇报材料;五是已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各自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2020年以来,在1名副主任退休的情况下,市供销社没有对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及时调整,没有制定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及年度任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行重新调整;二是已制定《市供销社党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确定了从严治党年度任务。
整改情况:一是已制定《松原市供销合作社党风廉政建设谈话制度》,按照制度要求,与机关重点岗位人员、企业负责人等开展谈心谈话共7次;二是党组书记于12月29日检查班子成员开展廉政谈话情况,廉政谈话开展较好;三是已撰写《松原市供销合作社全面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不到位问题。
2020年12月至2021年5月,市供销社党组共召开会议24次,均没有执行“第一议题”制度。2020年度也未按照文件要求,将《关于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意见》作为“2020年度务虚会”研究内容之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修订并印发《松原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进一步落实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从制度层面完善和改进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实施流程;二是已制定2022年度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确保“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到位。
(四)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
1.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市供销社机关党支部2018年至2020年仅开展了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和党员、党员和党员之间均未开展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市供销社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范围、对象、次数等内容,并按照规定开展次谈心谈话12次。
2.党员学习教育抓的不实。“学习强国”平台参与度低,个别干部对应知应会的“两个维护”“四个自信”等问题不掌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重新调整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二是已修订完善2021年干部年度学习计划;三是利用“学习强国”排名助手功能,每月月底在宣传栏公示“学习强国”成员学习成绩及排名。
(五)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问题。
1.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开展不严格。2016年5月,以“党委会”代替“全体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且选举非支委成员为党支部书记。2016年8月,市供销社机关党支部换届档案不规范、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2021年12月22日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并就换届工作程序、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等相关问题进行重点学习。
2.党建工作制度照抄照搬。市供销社2017年10月制定的27个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中,有多处照抄照搬现象,如:《中心组学习制度》中出现“市委中心组接受随州市委有关部门的检查考核”字样;《党组织服务联系机关党员制度》中出现“学院改革方案”字样;《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中出现“随县”“接受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和局党组的检查考核”字样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11月30日对当时制定党建工作制度汇编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已将相关材料重新修订完毕。
(六)系列教育活动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已于7月27日观看了《镜鉴(一)》,11月9日观看了《镜鉴(二)》,并将警示教育范围扩大到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四、关于供销合作社系统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推动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1.未建立社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社有企业公司管理办法》,对社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开发利用。
2.未按要求建立市本级联合社合作发展基金问题。
(二)未能对社有企业进行有效管理问题。
1.行业指导作用发挥不到位。2016年市供销社成立了合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替市供销社对社有企业进行管理,以企业管理企业的模式开展工作,致使社有企业缺少行业部门指导和业务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市社成立资产管理委员会,行使市供销社企业资产经营管理能力。
整改情况:一是企业经理已重新任命,由机关工作人员兼职(不兼薪);二是已完成对所属企业兴华商场、合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者进行年度审计和考核。
3.随意为社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定薪。市供销社未按照2004年总社印发的《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企业聘用人员薪酬奖惩机制,其人员薪酬由党组会议直接确定,没有将人员薪酬与企业效益挂钩,来调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致使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整改情况:已制定《松原市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薪酬管理办法》,所属企业员工必须按管理办法执行薪酬标准。
(三) 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1.资产入账不及时。社有企业日杂果品公司、江北土产公司、风华供销社3处资产,至今未计入市供销社固定资产账。
整改情况:已聘请吉林财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资产进行评估,并依据该公司出具评估报告,进行了及时入账。
2.资产出租程序不规范。市供销社在出租兴华商场房屋时,没有按照《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通过公开招租、评审和资产评估,或者进行市场比较、谈判、竞价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而由党组会直接确定问题。
整改情况:兴华商场前期合同到期后(2025年11月30日到期),出租将向社会公开招标,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已经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3.资产处置不及时。截止2021年4月,市供销社账面登记3台车辆中,有2台车处置后未及时履行固定资产减少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1月30日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申报《关于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划转的申请报告》(松供发[2021]32号)文件,申请办理一台一般公务用车(吉J-H8226别克轿车)转移手续。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申请报告现已同意办理划转,因车辆没有接续强制保险、没有交纳车辆使用税、没有年检、属于违章,需要将车辆保险续保,交纳车辆使用税、交纳违章罚款后进行车辆年检,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后才能办理相关车辆移交手续。现因机关财政经费问题,没有及时办理;二是2021年11月30日向市财政局申报《关于核销固定资产车辆的申请报告》(松供发[2021]33号)文件,申请办理另一台一般公务用车(原吉J-00259兰鸟轿车)历史遗留问题车辆,协调解决冲减供销社账面固定资产金额。财政部门因我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核销车辆依据不足无法办理核销固定资产车辆。
(四) 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扩大开支范围。2013年5月至2015年11月,市供销社承担个人租用王府化肥库期间的更夫开支,合计1.85万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和完善了《松原市供销合作社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办法》,并组织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二是补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松原供销合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松原市兴华商场财务管理制度》、《松原市供销社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三项社有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规定要求坚持使用公务卡进行经济活动。
整改情况:对社有企业各项财务开支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坚决杜绝此类白条子顶库现象发生。
五、关于巡察整改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供销社下属日杂公司门市房和大库一直未收回问题。
在市委巡察组提出此问题后,市供销社只是安排人员进行情况调查,并没有根据调查结果采取进一步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公司及库房的所有权未收回,且2010年以来没有任何收益问题问题。
整改情况:目前,对日杂公司资产已近建立资产账,多年来形成的历史性纠纷已经与当事人进行多次协商,并聘请专业律师进行法律诉讼解决。
(二)兴华商场280万元陈欠十几年一直未追回,工作推而不动问题。
市供销社在追缴过程中未能迎难而上,没有采取有效手段对陈欠资金进行追缴问题。
整改情况:兴华商场于11月末对进入应收账额的虚增注册资金191万元和运用错误的财务科目进行了调账处理,冲减了应收账额,剩余17.5万元,待核实后,清收欠款。
六、关于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市供销社无巡察移交问题线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8-2161926;电子邮箱:linyuan12345@126.com。
中共松原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2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