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加强全市农村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避免衔接资金滞留,近期拟向各县(市、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下拨2021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共计1750万元。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工作实际,拟作如下分配:
一、计划分配依据及主要用途
一是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此次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750万元使用方向。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确定的原则、范围、要求使用。
二是用于示范村建设。按照每个示范村10万元的标准,确定各地此次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额度。今年全市计划创建示范村120个,合计1200万元。
三是用于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等。根据各地户籍乡村人口占全市比重,确定各地此次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分配额度,计划550万元。
四是衔接资金在使用上要将产业发展作为支持重点,2021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规模占比原则上不低于下达各地资金总规模的50%,且不低于2020年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占比。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拟下达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750万元的分配结果如下:
长岭县共计分配418万元。
扶余市共计分配536万元。
前郭县共计分配402万元。
乾安县共计分配235万元。
宁江区共计分配147万元。
经开区共计分配6万元。
哈达山示范区共计分配6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6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