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避免衔接补助资金滞留,按照《关于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吉财农指〔2021〕278号)要求,近期拟向宁江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下拨预下达2021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
一、计划分配依据
一是把《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作为本次计划分配的主要依据,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确定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方向。
二是根据宁江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脱贫人口占市辖区的比重,确定各地此次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额度。
三是根据今年宁江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数量占市辖区的比重(扣除无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村),确定各地此次省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分配额度。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预下达省级衔接资金共计920万元。其中,宁江区分配841万元、经开区分配13万元、哈达山示范区分配66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6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