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农业保险机构:
为稳妥有序做好我市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号)和《吉林省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吉财金〔2021〕227号),对松原市辖区内县(市、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松原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险种
纳入本次市级遴选的保险品种为中央财政补贴的种植业保险、农业大灾保险、森林保险,以及省财政补贴的 “6+N+1”产业保险。
二、遴选资格条件
参与本次公开遴选的市级承保机构,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2020 年 11月前已获得吉林银保监局核准的农业保险经营资格,且在我省具备政策性农业保险从业经验的保险机构;
(二)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三)具备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在申请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县级区域内设有独立分支机构;
(四)上级公司已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
(五)上级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六)符合中央、省、市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方式
(一)遴选分组
松原市各县(市、区)均为产粮大县,因此,按省里要求,此次遴选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立5个组,每组5个标包。分别是:宁江区(5个标包)、前郭县(5个标包)、长岭县(5个标包)、乾安县(5个标包)、扶余市(5个标包)
(二)评分标准
按照省遴选方案的要求,评分标准由省级统一制定,共两项指标:一是各县(市、区)对当地承保机构做出的2020年绩效考核评价结果得分,占遴选评分权重的60%;二是各承保机构2020年在各县(市、区)实际占有的市场份额量化得分,占遴选评分权重的40%。两项指标合计得分即为保险机构的最终得分。
(三)遴选结果认定
遴选工作结束后,将遴选结果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财政厅。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草局对地市级遴选结果进行审定,并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服务期限
遴选出的承保机构服务有效期原则上为三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遴选开始前,保险机构已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可继续执行原合同约定,原合同结束后,应当按照本次遴选结果选择承保机构。
五、时间安排
(一)保险机构递交材料
请参与遴选的保险机构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身份证原件)
请于2021年5月7日前递交松原市财政局512室
(二)遴选时间
2021年5月8日上午9点在市财政局10楼会议室组织遴选,参加遴选的机构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请准时参加。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洪建
地址:松原市财政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联系电话:0438-507510313843884818
附件:授权书样式
松原市农业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松原市财政局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