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加强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监管,坚决避免发生有影响道路交通事故,9月19日,市交安办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长王鹤鹏带领市交安办、交通运输、交警支队等部门,联合对全市重点客运企业开展安全大检查。
检查组先后深入到市客运总站、吉林油田客运公司、方舟旅游公司等单位,听取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检查了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并对客运车辆安全运营提出了要求。检查组指出,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加强安全生产教育,狠抓源头整治,强化隐患整改,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秩序,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交通秩序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检查组要求,一是要建立责任网格机制。行业监管部门和客运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监管部门责任、企业法人责任、驾驶人员责任,将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夯实落地,明确到人,构建起完善的责任落实网格。二是要建立联合联动机制。交通、交警要加强协调联动、联合执法,实行定期通报和信息共享,全面强化对运营客运车辆特别是大型客车的安全监管,从客运车辆运行的各个环节,客运企业要全程提示、督促、监督乘客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对未尽到提示义务的客运车辆,要立即采取停运班线等处罚措施。三是要建立宣传警示机制。客运企业要切实加强客运车辆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强化警示曝光,督促文明、安全驾驶客运车辆,不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要定期组织开展酒驾毒驾测试,及时掌握家庭生活情况,发现不稳定因素要予以停运停驾,防止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