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1日上午,松原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8名代表参与对提请任命的副市长、公安局长候选人进行选举。会上,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候选人、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刘志强作供职发言。会议全票通过选举刘志强任松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并颁发任命书。在全体起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后,副市长、公安局长刘志强向宪法进行了庄严宣誓。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弘主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边境,副主任都兴伟、包春晖、王润清、王国栋,秘书长范兴华,副市长张巍,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兴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立东等领导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