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松原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期间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松医保发【2021】132号)及《关于对原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重新进行履约能力评估的通知(松医保发【2021】136号)要求,2021年松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工作已经完成,经研究决定,对评估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申报单位拟纳入2021年松原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签约范畴,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定点长护机构,各辖区经办机构与定点长护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办理联网手续。对没有纳入此次重新拟签约原长护定点服务机构将取消定点服务资格。
公示期2021年12月7日至12月14日(节假日除外)。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
电话: 0438-2697016 2697020
附件1:拟签约松原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名单
附件2:拟取消原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名单
附件1:拟签约松原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名单
1.长岭县博健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88.7分)
2.长岭县杨氏中医老年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84.4分)
3.吉林省人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89.4分)
4.松原市宁江区伯都乡于家村老年托养照顾所(居家护理)78 分
5.松原市宁江区爱心精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 88分)
6.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果元村老年托养照顾所( 83.3分)
7.松原市宁江区华铱堂养老院 (82.9分)
8.松原市久泰青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77.5 分)
9.吉林省颐和堂医养服务有限公司 (79.2分)
10.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仁大康养院( 89.3分)
11.松原市宁江区华善堂老年养护服务有限公司( 81.4分)
12.松原市宁江区龙跃玉麟园养老康复有限公司(76.7分)
13. 松源兴源老年公寓 (82分)
14.长岭县安康老年公寓(82.4分)
附件2:拟取消原定点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名单
1.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笑馨老年公寓( 72.7分)
2.前郭县白依拉嘎乡七彩乐家养老服务中心( 71.2 分)
3.扶余市三岔河镇新安镇村长寿星公寓(没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备案证明,床位不足50张,不符合定点要求)
4.松原市宁江区正义养老院( 70分)
5.乾安县颐和苑养老中心 (70.1分)
松原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