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2021年第四季度松原市宁江区拟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公示 2021/11/24 1.4w 阅读 423 点赞 查看原文按照《关于印发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要求,2021年松原市宁江区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履约能力评估工作已经完成,评估分数达到达标标准(60分)以上的申报单位拟纳入2021年松原市医保拟新定点签约范畴,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定点医药机构,各辖区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办理联网手续。公示期自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电话:0438-6822156 附件:拟新松原市宁江区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名单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