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解除宁江迎鑫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1/07/09 1.5w 阅读 135 点赞 查看原文为了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依据《二〇二〇年度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第六十九条约定,自2021年7月9日起解除宁江迎鑫医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且3年内不得申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议解除后该医院所收治的参保患者(含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入院治疗(含住院和门诊),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特此公告。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