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使我市城镇新生儿都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松原市就启动城镇新生儿落地险公告如下:
一、城镇新生儿落地险参保条件
城镇新生儿必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新生儿父亲或母亲在我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新生儿父母双方是松原市城镇非农业户口或在松原市长期居住办理居民居住证外地务工人员(农村户口的必须由当地新农合出据未参保证明)均可办理参加新生儿落地险。
二、新生儿落地险参保登记办理
城镇新生儿父母必须在生产前(出生后办理参保有三个月等待期)持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医疗保险手册、新生儿母亲小二寸照片2张到松原市医疗保险经办大厅办理新生儿落地险参保手续,并填写《松原市城镇新生儿落地险参保登记审核表》一式两份。
三、新生儿落地险个人缴费标准
城镇新生儿落地险缴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250元。
四、新生儿落地险待遇标准
办理参保的新生儿落地险不设等待期,出生后患病可直接享受待遇,新生儿落地险待遇按照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标准执行。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