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范围放宽
发布时间:2017-03-02 09:18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按照《吉林省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的范围包括:一是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二是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三是应届高校毕业生(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超出毕业自然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身份参加培训);四是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关于实施《吉林省“三年劳动者技能提升计划”的意见》文件明确,将贫困家庭子女就业技能培训列入补贴范围。至此,吉林省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的范围由四类放宽到五类。上述人员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请。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培训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松原市人社局 郭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