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政府序列内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6-03-02 08:35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按照吉林省公务员局《关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申报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公局发[2016]26号)文件精神,松原市政府序列内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申报工作全面启动。文件规定,申报参照管理的单位必须具备公共事务管理职能、法律法规授权、财政全额负担工资福利三项条件;申报参照管理的范围重点是解决市州以下2010年集中审批后的遗留问题,即在集中审批时已申报但因各种原因未获批准,目前已具备参照管理条件的单位可以申报。收到文件后,我们将文件下发到各县(市、区)人社局,同时电话通知市政府序列内各事业单位,将文件精神告知,并要求各县(市、区)和各部门按文件规定上报申报参公管理材料。(松原市人社局 孙姝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