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平稳推进
发布时间:2016-02-24 14:39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自《吉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吉政发〔2015〕39号)文件正式颁布后,松原市人社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贯彻落实改革实施办法,严格做到随时掌握省里动态,与我省各市州沟通,不断充实养老保险经办力量,增强经办信息化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做实基础保障;在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已经全面采集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础数据,预判分析易发矛盾和隐患,为平稳开展改革做好风险防控基础工作;积极做到跟进改革政策,不断解答我市工作中的疑难困惑,通过多种途径,解读政策热点和实际问题;政策宣传的同时,做好了监督指导工作,切实维护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工资政策的严肃性,严禁擅自改变工资标准,严禁搭车出台增资项目,严禁自行扩大增资范围,严禁挪用调资专项资金,对违反政策规定,另搞一套的,进行严肃查处。为确保改革在实施过程中平稳推进,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松原市人社局 张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