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级财政衔接资金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加强全市农村人口防返贫致贫监测帮扶,避免衔接资金滞留,近期拟向各县(市、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下拨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共计750万元。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工作实际,拟作如下分配:
一、计划分配依据及主要用途
此次资金分配主要依据《松原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重点要素所占比重及重点任务承担情况。
(一)重点要素。
即根据各地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占比。
(二)重点任务。
1.“百村提升”创建任务。
2.“乡村振兴重点县帮扶”任务。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拟下达市级财政衔接资金750万元的分配结果如下:
宁江区:70 万元。
扶余市:150 万元。
前郭县:140 万元。
长岭县:260 万元。
乾安县:85 万元。
经开区:30 万元。
哈达山示范区:15 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6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