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提升松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松原实际,研究制定了《松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松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草案修改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松原市宁江区龙江路171号,松原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邮政编码138000,信封上标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松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邮箱:syscjdag2023@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按期没有接到反馈,则视为无意见。
附件:《松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松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 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