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拟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的公示

2023/04/13 1.6w 阅读 509 点赞

为充分发挥上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作用,避免衔接补助资金滞留,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吉乡振〔2022〕73号)要求,近期拟向宁江区、经开区、哈达山示范区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此次下达中央和省级衔接资金共计2464万元,其中中央590万元,省级1874万元。依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工作实际,拟作如下分配:

一、计划分配依据及主要用途

此次资金分配主要依据《吉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中重点要素所占比重及重点任务承担情况。

(一)重点要素。

即根据各地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占比。

(二)重点任务。         

1.“千村示范”创建任务。

2.“吉乡农创园”创建任务。

二、计划分配额度

此次拟下达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464万元的分配结果如下:

宁江区:2037万元。

经开区:225万元。

哈达山示范区:202万元。

三、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1066号

松原市财政局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长宁南街2050号

四、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市乡村振兴局:0438—2115616

市财政局:0438—5078005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监督举报邮箱:sysfpgh@163.com

松原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4月1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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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