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吉林省医疗保障定点服务机构履约能力评估经办规程(试行)(吉医保发〔2020〕47号)》、《关于印发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件要求,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成立专家评估小组对2023年部分申请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评估赋分。此次评估分数达到标准(60分)以上的申报机构为3家,拟纳入2023年松原市医保新增定点签约范畴,现将名单向社会公示。对经过公示无异议的定点医药机构,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将与定点医药机构协商谈判,达成一致的,双方自愿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办理联网手续。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日至2024年1月8日
如对名单中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拨打举报电话:0438-2830810
附件:拟新松原市基本医疗保险零售药店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