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定点医药机构与参保人员的医疗行为,防止年底出现违规集中刷卡、虚假诊疗、突击开药等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点医药机构须依法合规使用医保基金
1.不得以“年底额度清零”等不实信息诱导参保人员集中刷卡、突击开药、超量供药;
2.不得虚构诊疗项目、串换医保目录内外项目、伪造医疗文书或数据套取医保基金;
3.不得收集、滞留参保人医保凭证,或通过远程等方式违规结算;
4.不得以赠送礼品、有奖销售等方式诱导参保人使用医保基金消费;
5.不得协助参保人转卖药品、倒卖“回流药”,不得为医保套现提供便利;
6.不得诱导冒名就医、虚假住院,或串通虚开医疗费用单据。
二、参保人员应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待遇
1.不轻信“医保额度年底清零”等谣言,不盲目囤积药品;
2.不得转借、出租、冒用医保凭证就医购药;
3.不得虚构病情、夸大症状购药,或为他人违规代购药品;
4.不得配合医药机构进行“空刷”“套刷”,或要求串换医保结算项目;
5.不得将医保药品转卖牟利。
三、违规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医保部门将通过大数据监测、现场检查等方式,重点查处“回流药”“超量开药”“突击刷卡”“虚假诊疗”等行为。
1.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资金一律追回,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情节严重的中止或解除医保服务协议;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2.参保人员:违规基金全额退回,暂停医保联网结算3—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
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参保人员积极监督举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规范使用、共同守护,是每一家定点机构和每一位参保人的责任。请各方严格遵守医保相关规定,杜绝年底违规突击消费,共建诚信、规范的医保使用环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