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第五批特药责任医师公示
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58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7]64号)的有关规定,拟将吉林油田总医院第五批医师纳入特药责任医师(见附表),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0日—2019年4月17日。
公示期间对特药责任医师有异议的可向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反映。
公示监督电话:2284075(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监督管理科)
松原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9年4月17日
附表
吉林油田总医院第四批特药责任医师名单
|
序号 |
科室 |
医师姓名 |
|
1 |
呼吸内科 |
程明康 |
|
2 |
肝病科 |
王秀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