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市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和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松人社发〔2012〕160号
市政府各部门人事科: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2〕53号)和吉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公局发〔201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12年年度考核工作,从2012年12月开始至2013年1月末结束。2012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工作一般在一个聘期结束前进行,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期间不超过三个月的,根据情况可以合并进行。
二、考核对象
(一)年度考核对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对象是指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及机关工勤人员。
(二)聘期考核对象
聘期考核对象是指按照聘用合同约定的一个聘期即将结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一)年度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1.年度考核的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要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不同特点以及各等级岗位的不同要求,根据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约定的岗位职责任务以及工作标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是指履行岗位职责的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及工作创新能力。勤,是指工作责任心、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表现。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社会效益等,根据行业、岗位特点,还可以包括服务对象的满意度。廉,是指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约定的两类岗位职责任务。
2.年度考核的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以岗位工作职责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为基本依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存在不足,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各等次基本标准基础上,结合各岗位类别、等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聘期考核的内容和等次
1.聘期考核的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完成聘期工作目标的情况及工作实绩。
2.聘期考核的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
合格:完成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实现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聘期目标。
不合格:未完成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聘期任务或者未实现聘用合同及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聘期目标。
聘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聘期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合格等次;聘期内年度考核未确定过合格及其以上等次的,聘期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聘期内受过记过处分的,聘期考核一般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四、考核的时间安排、方法和步骤
2012年度考核工作,从2012年12月1日开始,到2013年1月31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2年12月1日—12月16日)。各部门、事业单位要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单位实际,制定考核方案,于12月16日前完成动员部署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考核(2012年12月17日—2013年1月16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要把 “德”放在考核首要位置,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入手,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公务员的德;把“绩”放在突出位置,重点考核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和效果,通过规范、严格的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各部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填写《2012年度市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填写《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和《2012年度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备案表》,于12月20日前报市人社局考核奖惩科审核审批后执行。
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的分配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含同级党委管理的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由主管部门在不超过优秀等次名额总数基础上自行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成立由本单位领导、人事纪检部门有关人员和工作人员代表组成的考核小组,制定考核工作方案;
(二)被考核人进行个人总结或者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三)在规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或评议;
(四)考核小组根据民主测评或评议情况,结合被考核人平时工作表现,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五)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并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将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考核结束后,被考核人的分管领导要与被考核人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提出改进要求和努力方向。
第三阶段:考核结果的审核备案(2013年1月17日—2月28日)
2012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备案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底。
(一)年度考核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录入到“吉林省人事人才编制管理系统”,并形成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总结报告,连同汇总后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备案表》、《2012年度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备案名册》、《2012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备案统计表》以及《2012年度事业单位基本合格及以下考核等次情况说明》和现实表现材料,与《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1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人员备案名册》、《201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备案名册》、《201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备案统计表》、《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奖励审批表》、《201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颁发定额奖金人员名册》、《2012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评分汇总表》,于2月10日前报市人社局考核奖惩科审核备案。在履行备案手续后,方可兑现年度考核结果。
(二)考核工作涉及的各类表格到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除存入个人档案的相关表格有具体要求外,其它各类表格均用A4纸打印,同时报电子文档,要在时限内完成上报工作。
(三)年度考核结果备案结束后,各部门、各单位应将《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及时存入被考核人员本人档案。
(四)考核工作结束后,各部门要形成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包括意见和建议,内容在1000字以内,报市人社局考核奖惩科。
(五)凡未在规定结束时间内到市人社局审核备案的,人社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通报批评。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工资以及聘任、续聘、解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按照有关规定增加薪级工资;
2.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3.本年度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4.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奖金标准可参照优秀公务员奖励标准执行。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不增加薪级工资;
2.不发放绩效工资;
3.本年度不计算为竞聘更高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
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
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调整其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且岗位存续的,具备再次竞聘该岗位的资格条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事业单位可以不与其续订该岗位聘用合同。
实行领导干部任期制的岗位,其人员续聘事宜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凡未参加年度考核人员,不兑现年度考核的相关待遇。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赋分办法。考核主要包括工作业绩考核和领导评价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工作业绩60分,领导评价40分。工作业绩要根据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结合工作承担量和完成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量化考核,其中工作完成情况占40分,个人工作量评估占20分。工作业绩考核由单位考核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领导评价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由主管领导在综合被考核人平时表现和个人总结以及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给予综合量化评价赋分。各部门、单位也可结合实际设计一定内容的加扣分项目,如表彰、批评、违法违纪等。主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最终得分,拟定考核等次意见,其中,得分90分以上者,具备评定优秀等次的资格;得分70—89分者可拟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得分60—69分者可拟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得分59分以下者可拟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二)确定优秀等次的必须具备以下硬件标准:承担并出色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研究课题,或虽未直接承担重点工作任务和研究课题,但所从事和完成的工作对重点工作任务和研究课题有不可缺少的保证和促进作用,或工作调研和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获奖;绩效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本年度受到市级以上行政奖励的人员,年度考核时,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确定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硬件标准: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工作业绩未达到业绩总分60%的;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在履行职责中,受到群众投诉或内部督察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三)考核评语的填写。主管领导要结合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写出考核评语,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凡是主管领导或单位负责人没有写评语的考核登记表,人社部门将不予审核和备案存档。
(四)鉴于全市政府机关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将在明年出结束,因此,这次公务员岗位绩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暂时按15%的比例执行,待市政府行政部门绩效考评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评结果确定的各部门的考评等次,再追加到相应比例。
七、相关要求
(一) 为了确保年度考核工作有效开展,市政府成立了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调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主要环节上,将统一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年度考核工作,强化领导,成立年度考核工作小组,规范考核程序,严格执行考核规定,不断强化考核功能。特别是要按照考核相关表格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及时上报。在具体组织实施过程中,要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2012年度考核工作按时保质保量顺利实施。
(二)《吉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吉公局发〔2011〕33号),是市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工作的主要政策依据,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考核程序,科学制定考核标准,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全面做好公务员岗位绩效年度考核工作。
(三) 2012年市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作用,调动各类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为建设幸福松原做出贡献。
附件:
1.2012年市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
3.2012年度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备案名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期考核登记表
6.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名额核定备案表
7.2012年度事业单位考核备案统计表
8.2012年度事业单位考核结果优秀人员备案名册
9.2012年度市政府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审批表
10.201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人员备案名册
11.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12.201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备案名册
13.201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考核备案统计表
14.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奖励审批表
15.2012年度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颁发定额奖金人员名册
16.2012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指标及直接领导评价意见表
17.2012年度行政机关公务员岗位绩效考核评分汇总表
18.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19.2012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量化测评表
20.2012年度事业单位基本合格以及下考核等次情况说明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