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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政策文件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规定

2012/11/06 3.5k 阅读 233 点赞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规定
发布时间:2012-11-07 14:49    发布人:人社局    来源:

    为规范《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使用,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 

  使用本系统的目的是实现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网上申报、审批,提高工作效率,为外国专家聘请单位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通过办理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汇集引智项目、外国专家和聘请单位的基本信息,为建立和完善项目库、专家库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二、系统网站与网页 

  系统网站设在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登录国家外国专家局网页www.safea.gov.cn,点击“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即可进入系统页面。 

  三、系统管理 

  (一)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负责系统的管理与建设,制订有关办法与规定。 

  (二)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受国家外国专家局的委托,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信息库管理、网络安全和技术改进等工作。 

  四、用户管理 

  (一)使用本系统应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包括系统管理用户、业务管理用户和聘请单位用户。 

  (二)系统管理用户为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 

  (三)业务管理用户为国家外国专家局经济技术专家司、省级外国专家局和部委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地市外国专家局三类。 

  1、业务管理用户负责本地区、本部门用户注册审批、项目审批、项目汇总等。 

  2、业务管理用户应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并及时更新联系人的联系信息,保证联系信息的有效性。 

  3、业务管理用户应及时办理聘请单位提交的相关申请,以保持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工作的高效运行。 

  4、业务管理用户应按本规定要求制定本部门相应的管理规定。 

  (四)聘请单位用户为需要申请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中国企、事业单位。 

  1、聘请单位用户应指定专人(联系人)负责系统的使用和管理。 

  2、聘请单位用户应按要求在网上填写并及时更新联系人的联系信息。 

  3、聘请单位用户使用本系统办理业务应遵守本规定的相关条款。 

  五、用户注册 

  (一)聘请单位登记注册程序 

  1、根据实施聘请单位登记管理要求,聘请单位需先到《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证件管理系统》中选择首页“聘请单位用户注册”,取得登记证号后,再进入《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注册。聘请单位按系统要求在网上填写注册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在“经技专家网上洽谈系统”注册过的用户可以用原来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但需填写登记证号。 

  3、经所属区域或部门业务管理用户审批后成为系统用户。 

  (二)用户名和密码 

  1、业务管理用户名由系统自动给出,为地区或单位汉语拼音简称,如山东省用户名为:shandong、中国科学院用户名为:zgkxy。初始密码请咨询国家外国专家局信息中心,首次登录后应立即修改初始密码。业务管理用户的密码应定期更改,提高安全性。 

  2、聘请单位用户名和密码由聘请单位自行设定,为至少8位数字和字母。 

  3、用户名和密码应严加保管,不得泄漏给无关人员。用户密码丢失应请系统管理用户予以找回。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将初始化密码发送到用户注册邮箱。 

  六、项目申报 

  1、引智项目申报 

  聘请单位用户登录后,点击主菜单“引智项目管理”下的“引智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项目类别分为常规项目和EO项目(专家组织项目)。EO项目是指需要从与国家外专局合作的专家组织中寻找外国专家的项目,如项目已有专家人选,请选择常规项目类别。 

  2、示范项目申报 

  聘请单位用户登录后,点击主菜单“示范项目管理”下的“示范项目计划申报”,创建新项目。 

  3、省级外专局、部委引智归口管理部门、地市外专局负责审批本地区本部门引智项目,收集、汇总纸质项目申报表,加盖公章,地市外专局报省级外专局,省级外专局、部委引智归口管理部门报国家外专局经济技术专家司。 

  七、项目总结 

  项目执行完毕,在线填写执行情况表,并按程序上报。 

  八、数据安全 

  (一)系统所有录入和流通的管理信息均为用户依法办理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的基本信息,不得包含任何涉密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外国专家的个人信息。 

  (二)用户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系统管理和业务管理用户应建立定期备份系统数据的制度。 

  (三)用户若按权限删除用户注册或外国专家等信息,点击删除后应通知系统管理用户,由系统管理用户确认后予以删除。 

  (四)用户发现系统受到网络攻击或出现其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系统管理用户。 

  九、本规定由国家外国专家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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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