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23日至6月30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松原市综合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察。10月2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综合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方面问题。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深入。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述、视察松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精神进行系统、深入地学习领会。没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松原发展很有潜力”的指示精神同“四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扎实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等重要论述,进一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松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精神,切实增强了学习实效,着力加强了理论武装。重点制定了2022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松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等内容,组织开展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研讨交流。二是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指示精神等内容,组织党员干部每日登录“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学习。三是协调各创城牵头部门,制定了2022年创城工作实施方案,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松原发展很有潜力”的指示精神同“四城”创建工作进行了有机结合。同时,以巩固提升创卫工作成果为重点,组织扎实开展了流动红旗评比等活动,并定期通报开展情况。
2.“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没有理论中心组个人学习心得。缺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必要学习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两学一做”学习制度,常态化抓好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抓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每周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了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二是按照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开展学习7次,会上均交流了心得体会。同时,科学制定了《市综合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学习计划》,确保了学习规范有序、有章可循。此外,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报备制度,均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市直机关党工委。三是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点组织对会议公报进行了原文学习,并围绕公报内容进行了研讨发言,进一步深化了理解、提高了认识。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2020年,没有按照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要点;学习强国平台活跃度只有41.18%,未达到50%的规定要求;利用新媒体工作平台宣传创卫工作力度不足,2020年7月至巡察进驻时,“松原创卫”微信公众号只更新发布了17条内容,且实用价值小,多为有奖竞猜、督导调研信息等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党组书记不断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亲自抓、亲自管,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做深做实。2021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1次。二是对照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了意识形态工作“回头看”,并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并严格贯彻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见行见效。三是全面加强学习强国和“新时代e支部”平台的学习管理,组织每日登录开展学习。“新时代e支部”人均月学习时长超过300分钟,学习强国平台日人均学分达15分、活跃度达82%。四是组织每周在“四城”创建工作微信群发布创卫工作信息。同时,有效利用“松原创卫”微信公众号、“四城”创建工作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宣传创卫工作。
(二)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1.工作站位不高。在创城工作中,只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推进日常工作,结合松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系统性、前瞻性的意见不多。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创城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调研方案,组织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并结合松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出了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松原“十四五”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制定了2022年创卫工作计划,并精心组织实施。三是紧紧围绕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厚植城市生态底色、促进军地双拥共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目标,努力调度推进“四城”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2.牵头协调作用畸轻畸重。2020年在“四城”创建工作中,调度创卫工作情况50余次,调度其他“三城”创建工作情况仅6次。在全市机关干部每周到包保小区创卫工作中,没有结合小区物业管理变化和创卫前后时期不同工作任务,调整工作重心。
整改情况:一是在巩固创卫工作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对创文、创森、双拥创建工作的调度力度,及时掌握各城创建工作动态。组织召开了创城工作推进会议,听取了各牵头部门的创城工作汇报,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统领,深入开展考评促优等“以卫助文”活动,并印发简报通报活动开展情况。三是在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市直部门党员干部到包保小区开展创卫劳动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由市直党员干部包保向包保单位与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开展联建转变。
3.工作不够积极主动。2021年1月我市已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命名,但至巡察进驻时,创卫工作材料汇编及相关工作资料归纳整理工作仍未启动,对创卫工作经验总结、成果运用等工作开展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完成了创卫汇编材料的收集、归纳、整理、排版、校对和印刷工作。二是全面总结了创卫工作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果,列入了汇编内容,并已发放至各创城牵头部门,为创城工作提供有益借鉴。
(三)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问题。
1.基层党组织成立不及时,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综治中心党组未组织选举支委会,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没有发挥。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加强了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重点聚焦“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内容,全面提升了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发挥了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7次,召开党员大会1次。同时,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查摆了问题,严肃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团结提高、凝聚共识的目的。二是全面强化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进一步提升了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了党务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三是结合创城工作,组织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较好地解决了一些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问题。
1.深入基层不够经常。对基层创城工作情况电话调度多,到基层调研次数较少。综治中心2020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全年开展调研工作4次,实际开展调研工作只有2次。
整改情况:一是紧扣创城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积极组织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2次,着力研究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创城工作,科学制定了2022年调研计划。
2.存在学风不实现象。部分在职党员存在学习心得从网上借鉴摘抄、敷衍了事的行为。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专题学习1次,并认真撰写了心得体会。二是建立了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党组书记逐级审核把关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方面问题。
1.执行出差补助标准不严格。2019年、2020年共2次5人次出差超标准报销补助费合计180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落实《吉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整理汇总了差旅报销标准对照表。重点开展了财务报销票据“回头看”工作,并针对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开展财务知识集体学习1次,赴市金融办就财务工作开展业务交流学习1次,进一步提高了财务人员的技能水平和业务处理能力。健全完善财务内控制度7项,强化了廉政风险防控,夯实了财务管理基础。三是组织清退超标准报销差旅补助1800元,已及时上缴国库。
2.原始凭证不合格。存在印刷费无合同、培训费无相关证明材料、发票与单位名头不符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面排查了原始报销凭证附单据不全、不完善和信息不符等问题,并按照规定及时补充了合同、说明、文件等材料。二是组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报销审核机制,做到了票据规范、手续齐全。三是针对财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邀请第三方中介审计机构,对中心财会人员进行培训指导2次。
3.违反本单位内控制度规定。单位财务内控制度规定超过5000元的采购需有采购合同,但2019年2笔超过5000元的办公设备购置费合计5.5万元的采购支出均无采购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强化内控意识,严格遵守内控制度,切实加强了内控制度的落实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中心财务内控制度集体学习1次。二是对签订采购合同情况开展排查,并按照规定及时补签了采购合同。三是进一步规范办公用品采购行为,完善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1项。严格执行采购超过5000元签订合同要求,新签订采购合同3份,做到了应签尽签。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
1.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组织生活会上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不够,有的批评意见为“缺乏锻炼身体”等,偏离了组织生活会基本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会前认真制定了会议方案,并由党组书记进行了审核把关。会上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了不回避、不遮掩,敢于直言,坦诚相见。二是主动邀请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对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了监督指导。
2.落实定期议党制度缺失。未按照定期议党和专题议党规定要求,于每年的“七一”前后和第四季度组织召开综合性议党会议。
整改情况:一是坚决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建立完善了常态化、长效化管党治党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二是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不断增强定期议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着力提高议党质量和成效。召开专题议党会议1次,会上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并对2022年党建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
3.谈心谈话不规范。以多人座谈会代替“一对一”谈话。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党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采取“一对一”谈心方式,组织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前开展了谈心谈话。二是围绕党员干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中心党组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并进行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4.组织活动缺乏创新。活动载体单一,仅局限于开会、看电教片等传统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利用学习强国、“新时代e支部”、 工作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同时,通过工作微信群,每日发布政治理论知识,组织认真开展学习。二是科学制定党组织活动计划,重点增强了活动的开放性、多样性和针对性。结合重温入党誓词、学习研讨、扶贫帮困等党史学习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制定了巡察整改期间和2022年度党组织活动计划,并组织扎实开展活动。
(二)执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选人用人方面问题。
1.培养专业复合型人才不力。对年轻同志的培养指导力度不够,文字综合、组织协调等复合型人才不足,队伍整体工作能力还需提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组织集体学习、业务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了党员干部政策理论和岗位知识培训,其中组织年轻干部开展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2次。二是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和岗位职责,以提升文字综合、组织协调能力为重点,组织制定了《年轻干部培养计划》,细化了培养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2.对干部职工关怀不够。忙于完成工作任务,没有执行干部休假制度,忽视了对干部职工生活应有的关心。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工年休假制度,切实维护职工休假权益,保障职工身心健康。2021年干部年休假计划已全部落实到位,做到了应休尽休。科学制定了2022年干部年休假计划,干部职工在非法定工作日加班,将给予相应补休或调休。二是关爱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组织开展了2021年健康检查,达到了“无病早防,有病早治”的防病治病目的。
3.干部证件管理不到位。未按照要求建立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台账,未指定专人负责,未实现证件专柜保管。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领导干部出入境(护照)证件管理规定,组织开展了相关证件情况自查,建立了因私出国(境)证件登记台账,设立了证件存放专柜,并指定了专人保管。同时,于2022年1月开展了领导干部出入境(护照)证件动态核查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动态管理。二是切实加强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吃透了政策规定。三是全面加强对单位其他证件、印信的管理,建立了登记和管理制度,设立了保管专柜,明确了管理职责,没有发生证件丢失、使用混乱等问题。
4.干部考察材料缺少内容。2020年2名同志的考察材料中未按照规定体现结论性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深入学习和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健全完善了科学选人用人流程。二是组织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考察材料“回头看”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组织制定了选人用人考察材料格式和要点要求,认真开展了档案查询、核实工作,切实提升了干部考察质量。
(三)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方面问题。
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没有按规定建立“四早”台账制度,没有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2020年、2021年均未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缺乏廉政教育的学习活动。
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专题研究、谋划部署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和完善了领导班子、“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清单和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党组书记和党组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之间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实现了责任压力传导到位。二是对财务、人事岗位工作人员开展了“四早”预警谈话,建立了“四早”预警谈话台账。三是建立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组织开展了全面排查,并形成了排查报告、制定了防范措施。四是扎实推进廉政教育活动,组织开展了观看《镜鉴(二)》等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
2.机关作风不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个别同志请假缺少相关证明材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召开了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提醒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学习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规定,进一步增强了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扎实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持续转变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组织认真履行考勤、请休假等管理制度,着力加强了痕迹管理,全面提升了规范化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438-2113033;邮政信箱:松原市宁江区松原大路2799号;邮编:138000;电子邮箱:syshjzx2020@163.com。
中共松原市综合环境整治服务中心党组